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績效管理的三大誤區

 誤區一:績效管理就是優勝劣汰
  績效管理在實踐中會經常遇到這樣一個典型的說法:“績效管理就是以業績為根本,讓成果說話,你幹的好就留下,幹不好就走人!”不少人把績效管理的目標和用途過於簡單化,對於他們來說,“績效管理=考核=打分=發獎金=罰款=走人”,即通過績效考核對員工的績效打分,然後把績效分數機械地同薪酬,特別是員工的月度、季度、半年或年度獎金掛鉤,或者是淘汰掉業績特別差的後三名,如此而已。把考核結果同薪酬直接聯繫沒有錯,淘汰業績不達標的員工也是必須和應該的,但績效考核體系不應該單純為了獎懲員工而設立和存在,它應當成為提升企業整體績效和員工個人績效的推進器。
  誤區二:績效管理就是只要結果不問過程
  只要結果不問過程,對於一些能力強又有工作主動性的下屬來說,績效目標確定之後,主管是應該放手讓他們盡情地去發揮。但對於一些有積極性但能力欠缺、能力強但積極性不高、能力低積極性又低的下屬來說,恐怕就不是授權放手所能解決的問題了。特別是在危機環境中,主管還要耐心地、不厭其煩地幫助這三類員工找到實現目標的最佳行動方案,以及實現績效目標的一些具體工作時間安排,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績效計畫。必要時主管應該履行直接指揮、命令、監督、指導的職能,關注下屬的工作過程,而不是單純的“秋後算賬”。
  誤區三:績效管理就是公事公辦
  在績效方案中,每一個人績效考核方案都是明明白白,績效管理就是公事公辦,一碗水端平。一碗水端平沒有錯,問題在於在端平一碗水的同時,還要注意員工不同的情緒反應,針對不同員工的具體情況,進行績效懇談與溝通。績效溝通是績效管理的靈魂,缺少績效溝通的績效管理,從嚴格意義上來說,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績效管理。不少人在制訂個人績效指標時,總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搞一個目標責任書讓下屬簽個名字就可以了,根本不與下屬溝通,讓人很難接受。而在考核時,又是一個人閉門造車,憑感覺打個分,各位被考核者即使有天大的理由和委屈也無法訴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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